全站搜尋
-
(轉發) 勞動部-產業聚落人才需求盤點與分析問卷09.25.202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委託崑山科技大學辦理「產業聚落人才需求盤點與分析」,誠摯邀請會員企業協助填寫線上問卷。 調查重點 盤點雲林、嘉義、臺南地區之機械、資安、AI應用服務等產業的人才需求、關鍵職能、招募通道及培訓偏好,做為未來就業服務、人才培育與產學媒合的重要依據。 填寫方式 👉 問卷連結:https://forms.gle/tTVuZm7bKgdU96Rg7 👉 亦可掃描海報 QR code 填答 👉 完成填寫可獲得調查統計報告(包含區域人才供需、熱門職缺、職能缺口與薪資參考)。 聯絡窗口 崑山科技大學 王意晴小姐 ✉ a113000093@g.ksu.edu.tw 陳怡萍小姐 ✉ a114000001@g.ksu.edu.tw ☎ (06) 272-7175 #210
-
(轉發) 中小企署-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即日起開放申請!09.10.2025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推出「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歡迎有申請需求的會員廠商及早行動! 申請對象:中小微企業 1、員工人數<30人,發展數位轉型、綠色轉型、通路發展 2、直接或間接受美國關稅影響 貸款用途: 1、企業週轉性支出 2、可購置機器、設備 (含運輸工具)
-
(轉發) 環境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03.13.2026
📢 法規公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環境部於 115年3月5日 以 環部水字第1151009519C號令 修正發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並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明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所得利益之核算與追繳機制,本次修正重點包括: 擴大消極利益範疇,納入委託處理費用。 修正經常性支出成本之認定方式,依許可資料並採實證推估。 增訂得引用公告同業標準,以加速違法所得核算效率。 明確規範追繳處分作成後,始適用行政程序法之公法上消滅時效,得追繳所有違法期間之不法利益,以落實環境正義。 二、為響應節能減碳,紙本受文單位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相關附件資料: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檔案下載: (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份條文修正-公文 (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說明及對照表
-
(轉發) 環境部公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03.10.2026
📢 環境部公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 環境部 於115年2月23日以環部水字第1151009308號公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事項第1項附表,並檢送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公告全文,請各界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 📌 修正重點說明 一、本次修正係因 斯德哥爾摩公約 已將 全氯辛烷磺酸(PFOS) 及 全氯辛酸(PFOA) 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考量該類物質於環境中不易分解且具生物累積性,對生態環境及人體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爰納入「禁止注入地下水體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限值」之適用範圍。 二、依據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分類: PFOS 為 第2B類可能致癌物質;PFOA 為 第1類致癌物質,顯示其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風險。 📄 相關附件下載 為響應節能減碳,紙本受文單位請至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下載附件資料: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 聯絡窗口 環境部 劉倩 電話:(02)2311-7722 #2825 電子郵件:chienliu@moenv.gov.tw 檔案下載: (1)「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公告-公文 (2)「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說明
-
(轉發) 國貿署公告-美國邊境保護署(CBP)發布終止「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關稅徵收03.05.2026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美國依 IEEPA 課徵關稅措施終止之最新發展 依據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本(115)年2月20日經美字第1150000152號函及2月23日經美字第1150000155號函辦理,公告美國最新關稅政策動態如下: 一、美國最高法院裁定 IEEPA 關稅措施失效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於本(115)年2月20日以6比3裁定,認定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援引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對外廣泛加徵對等關稅及針對特定進口產品課徵關稅(如芬太尼相關關稅)之措施,逾越其法定權限,爰屬無效。 同日,The White House 發布行政命令,終止依據 IEEPA 所課徵之相關關稅措施。 二、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執行指引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於本年2月22日發布執行指引,重點如下: 自美東時間 2月24日凌晨12:00起,不再對進口消費或自倉庫提取消費之貨物徵收 IEEPA 關稅,包括: 對各國徵收之對等關稅 對加拿大、墨西哥及中國課徵之芬太尼關稅 對進口委內瑞拉石油國家之關稅 針對巴西及俄羅斯相關行政命令所徵收之關稅 此外,CBP 將更新自動化商業環境(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 ACE)系統,所有適用 IEEPA 之美國關稅表(HTSUS)稅號將自系統中失效。 ⚠️ 本次行政命令僅影響 IEEPA 關稅,不影響其他依據 232 條款及 301 條款所課徵之關稅措施。 三、後續說明會規劃 為協助我國業者掌握川普政府關稅政策之最新發展與可能影響,本署將於近期邀請熟稔相關議題之美國律師事務所舉辦專題說明會,相關活動資訊將另行通知。 檢附美國 CBP 指引供參,請業者留意最新動態,審慎評估出口與報關作業安排。 檔案下載:美國邊境保護署(CBP)發布終止「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關稅徵收(附件)
-
(轉發) 勞動部公告-企業防止與禁止強迫勞動參考指引03.02.2026
📢 勞動部發布《企業防止與禁止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為提升企業對強迫勞動議題之認知,協助辨識人權風險對經營之影響,並接軌國際公平招募原則,勞動部訂定發布《企業防止與禁止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以下簡稱本指引),提供企業建立制度化管理架構之參考依循。 本指引協助企業從源頭預防強迫勞動風險,強化公司治理與供應鏈管理,降低國際貿易制裁與法遵風險。 📌 指引重點內容 一、企業行動架構 建議企業由五大構面展開行動: 政策承諾 內部現況盤點 因應與改善措施 潛在風險辨識 供應鏈管理 初期以企業及子公司管理責任為核心,逐步擴及高風險供應商與整體價值鏈,將人權保障納入公司治理。 二、ILO 11 項強迫勞動指標 依據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提出之 11 項強迫勞動指標,採同心圓架構區分為: 核心層:抵債勞務 內層:控制手段 中層:剝削現象 外層:威嚇手段 企業應理解各指標間之交互影響,落實「公平招募」與「零付費原則」,避免債務束縛等系統性風險。 三、企業自我評估項目與參考文件 依 11 項指標設計具體檢核項目及應備文件,協助企業進行內部風險盤點與管理機制建置。 四、主要國際行為準則之稽核標準與流程 彙整以下主要國際稽核制度之重點範疇與驗證流程: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RBA) SA8000 Sedex Members Ethical Trade Audit(SMETA) 協助企業建立可追溯管理機制,透過內部稽核與外部專家輔導,降低供應鏈中斷與法律制裁風險。 五、國內相關法令規範 配合我國法規彙整強迫勞動相關規範,包含: 勞動基準法 就業服務法 協助企業進行法遵盤點與風險檢視。 六、強迫勞動案例解析 彙整電子業高額違約金、物流業行動限制、產線不當住宿條件等實務案例,分析涉及之強迫勞動態樣及其衍生之國際貿易制裁(如美國 WRO 禁令)與刑事責任,作為企業風險警示。 七、QA 問答專區 說明防止與禁止強迫勞動、公平招募原則及指引適用情形等常見問題。 八、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 提供具體檢核項目,對應國內法規,協助企業: 辨識風險等級 規劃改善時程 修訂內部管理制度 強化供應鏈治理 本指引旨在協助企業將人權保障制度化、管理化與文件化,避免因供應鏈風險影響營運與國際市場競爭力。 敬請相關單位及企業參考運用,落實「零強迫勞動」原則,共同建立永續與公平之產業環境。 檔案下載: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
(轉發) 經濟部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清單03.02.2026
📢 經濟部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清單 經濟部已於 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 以經貿字第 11550200140號 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相關規定,並同步調整下列清單內容: 1.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 2.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本次修正係依據 貿易法 第13條第3項規定辦理,請相關業者及單位留意最新公告內容,確實依規辦理出口申報及相關作業,以符合出口管制規範。 敬請涉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軍商兩用技術或軍品出口之廠商,務必確認產品是否列管,避免因違規致影響營運及國際貿易往來。 檔案下載: (1)1018949_軍商出口管制_公告 (2)1018949_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品清單 (3)附件三 軍商出口管制 對照表
-
(轉發) 經濟部標檢局-CNS14637-1國家標準確認作業09.26.2025
標檢局公告辦理 機械工程類 CNS14637-1「工具機試驗驗規範-第1部:機器在無負載或準靜態情況下運轉之幾何精度」 等 5 種國家標準之確認作業,徵求修訂或廢止意見。 📌 意見回覆期限:114年10月30日前 📌 回覆方式: 郵寄意見函至標檢局 透過 國家標準資訊互動平台 提交(https://cnsmark.bsmi.gov.tw/CNS_AP) 📌 標準查詢:可於 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查閱(https://www.cnsonline.com.tw) 聯絡窗口:經濟部標檢局 陳正崑 02-23431700#129,promark.chen@bsmi.gov.tw 檔案下載:機械工程類CNS14637-1目錄
-
勞動部公告-認可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為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機構08.29.2025
勞動部自 114年10月1日至117年9月30日 期間,認可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為「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機構」,機構代號為 002,並辦理 CNS4782(交流電弧銲接電源用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業務。 公告公文:認可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為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機構
-
經濟部標檢局-公告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及廢止資訊08.13.2025
經濟部於114年7月15日以經授標字第11453001000號公告 55種國家標準(含制定、修訂及廢止),請相關機關、團體及廠商參考運用。 📌 公告重點 制定:例:CNS 5130-1「接著劑-一般試驗法-第1部:基本性質」等 24種。 修訂:例:CNS 1230「試驗室混凝土試體製作及養護法」等 6種。 廢止:例:CNS 919「硫酸銨檢驗法」等 25種。 🌐 查詢方式 上述國家標準內容可至 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查詢及付費下載: 🔗 https://www.cnsonline.com.tw 📞 聯絡窗口 張庭豐/經濟部標檢局 電話:(02)2343-1700 分機 2328 Email:tf.chang@bsmi.gov.tw
-
2025/07/18_國貿署 - 印度標準局(BIS)公布「Scheme-X」產品驗證作業指南07.23.2025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針對印度BIS 發證部門 (CMD)於2025年7月17日公告之「金屬切削機械」(Metal Cutting Machines)指南,針對此份技術檔案之基本要求、提交方式、風險評估及建議檢查清單進行摘要整理。 更多消息,請查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官網資訊: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03897&areaID=2&infotype=1&country=5Y2w5bqm&history=&PointWork=1
-
金屬中心獲勞動部核准增列「動力衝剪機械」為型式檢定項目07.18.2025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6月6日金創字第1140008310號函說明: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於113年經勞動部公告為「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動力堆高機」、「研磨機」及「研磨輪」之型式檢定機構。現為擴大服務項目,已依規定申請新增「動力衝剪機械」之檢定項目,並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正式取得認可。 「動力衝剪機械」型式檢定認可效期為: 114年7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將依《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及相關法規,持續提供專業、合規的檢定服務。如有未符合認可條件或違規情事,將依法處理,包括暫停、撤銷或廢止部分或全部認可項目。 檔案下載:勞職授字第1140253316A號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