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環境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Release date : 03.13.2026

📢 法規公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環境部於 115年3月5日環部水字第1151009519C號令 修正發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並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明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所得利益之核算與追繳機制,本次修正重點包括:

  1. 擴大消極利益範疇,納入委託處理費用。

  2. 修正經常性支出成本之認定方式,依許可資料並採實證推估。

  3. 增訂得引用公告同業標準,以加速違法所得核算效率。

  4. 明確規範追繳處分作成後,始適用行政程序法之公法上消滅時效,得追繳所有違法期間之不法利益,以落實環境正義。

二、為響應節能減碳,紙本受文單位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相關附件資料: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檔案下載:

(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份條文修正-公文

(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