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經濟部「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Release date : 07.14.2021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經授標字第110200506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三、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修正草案,請下載參閱。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33435195、聯絡人:黃俊偉

(四) 傳真:(02)23431786

(五) 電子郵件:cw.huang@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