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0904600891號 ■主旨: 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5點附件5、附件6。 ■本案聯絡人: 謝岳樺、02-27757779、yhhsieh@moeaboe.gov.tw ※下載修正資料:規定修正、附件修正
勞動部職安署公告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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