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經濟部「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Release date : 04.27.2022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
經授標字第111200505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三、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修正草案,請下載參閱。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1797、聯絡人:郭維達
(四) 傳真:(02)23431786
(五) 電子郵件:wt.kuo@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