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貿署「115-116年開拓海外多元市場-協助廠商洽邀買主來臺洽談及採購案」申請開跑

Release date : 07.09.2026

為了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及國際情勢變動,降低對單一市場的依賴,本專案提供經費補助,鼓勵臺灣廠商邀請海外買主(外商)來臺進行商務洽談與採購

💰 補助內容與額度

  • 補助項目:買主來回機票、在臺期間住宿經費。

    • 註:不限飛機艙等及飯店等級,皆可實報實銷。

  • 申請選擇:可單獨申請「機票」或「住宿」,亦可「兩者同時申請」。

  • 補助額度上限:每家臺灣企業申請總額度上限為新臺幣 20 萬元

  • 買主名額限制:每次申請不限買主家數,但每家海外買主公司僅限補助 1 人

📋 申請資格要件

【臺灣申請企業(我方)資格】

  1. 基本登記:依法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之中小企業

  2. 營運實績:申請日前 3 年內具出進口實績,且前 1 年內未受停止輸出入處分。

  3. 產品品牌: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且品牌與產品符合我國智慧財產權規定。

  4. 股權限制:資本組成不得含有陸資

  5. 核心必要條件:須提出「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情形說明及佐證資料」。

    • (直接或間接影響皆可,例如: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要求吸收關稅、產品屬於232條款關稅課徵標的需要開發新市場等,字數以 1,000 字為限,並附上 Email、通訊軟體對話或海關報關單等佐證)

【國外買主(客方)資格】

  1. 營業規模:買主公司 114 年度營業額須達 300 萬美元(含)以上

  2. 公司定義:依當地法律登記之營利外國公司,但排除臺灣企業在海外設立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含境外境外公司),亦排除外商在台分公司。

  3. 人員身分:來臺人員必須為該買主公司的在職人員(核銷時須檢附英文版在職證明函或往來電郵+電子名片)。

⏱️ 重要作業時程

  • 受理申請截止:即日起至 116 年 9 月 15 日止(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 買主來臺執行期程:收到審核合格通知日起,至 116 年 10 月 31 日前必須執行完畢。

  • 核銷截止期限:每次活動執行完畢後 30 天內須完成線上核銷,且最遲不得晚於 116 年 11 月 15 日

💻 申請與核銷流程簡要

【第一階段:出發前申請】

  1. 線上申請:至專案網站(https://buyerdirect.taitra.org.tw/ )填寫申請表並上傳「出進口廠商登記與實績證明」、「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說明及佐證」以及「買主在職證明」。

  2. 核定通知:通過外貿協會審查、收到合格電子郵件通知後,即可正式邀請買主來臺。

    • 提醒:若行程變更,每案變更以 1 次為限,且須於買主來臺前 30 天以 Email 通知貿協。

【第二階段:活動後核銷】

  1. 線上核銷(執行完 30 天內):上傳買主名片、含出入境戳章之護照影本、電子機票、登機證、旅館開立之住宿明細與發票(需打統編)、成果報告書(含至少 6 張活動照片)及意見調查表。

    • 若單據以外幣計價,系統會自動或需自行截圖 OANDA 網站付款隔日之新臺幣匯率進行換算。

  2. 寄送正本(審查通過 14 天內):收到審查通過電郵後,將切結書正本、經費核銷申請書、領據、住宿發票與明細正本、機票購票證明等紙本掛號郵寄至外貿協會辦理撥款。

📞 專案洽詢窗口

  •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市場拓展處)

  • 專案服務專線:(02)2725-5200 分機 1880 / 1884 / 1896

  • 服務 Email:buyerdirect@taitra.org.tw

檔案下載:115-116年開拓海外多元市場-協助廠商洽邀買主來臺洽談及採購案-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