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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勞職安4字第1101025475號
■主旨: 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第五、六、七點及第四點附表一規定,並自110年11月1日生效。
■本案聯絡人: 謝志宏、02-8995-6666#8310、erichsieh@osha.gov.tw
※下載修正資料: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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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CNS 14804(草-修1100189)「機械安全–緊急停止–設計原則」國家標準草案(請下載),及國家標準建議書(請下載),
並於110年10月5日前惠復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二科陳正崑
email: promark.chen@bsmi.gov.tw、Tel:02-234317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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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021
本會配合經濟部推動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平台,結合產業公協會共同促進企業運用各項政府資源,與學校合作培育人才(含實習生、開設專班(含新南向)或學程等),另提供勞動部職前訓練及就業服務資源,以協助產業彌補人才。
~敬邀會員廠商踴躍填寫問卷、提供您寶貴的意見!~
【問卷調查目的】
希望能瞭解企業在進行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時的現況、成效、遭遇的困難等以及對於新南向人才及移工等議題之看法,以作為政府調整產學培育作法之參考。
【填答方式】
★線上填寫:https://crif-ccis.surveycake.com/s/NwVGo
★下載問卷填答→110年企業參與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現況及意見調查.doc
(填妥後e-mail回覆至李小姐itp_service@itri.org.tw)
【調查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17日(五)止
您所填寫的資料僅作為統計分析與意見回饋之用,個資將受到保密與保護,敬請安心填答。
※完成填寫之企業,將可獲得此調查之分析資料1份,可作為企業規劃產學培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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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21
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17條
公告事項:
一、如對機械工程類共246種國家標準(請下載),制定、修訂或確認公布日起已滿5年之國家標準有修訂或廢止意見者,請於110年9月15日前,檢附國家標準建議書(請下載)、國家標準草案建議稿、國內外相關標準或技術性法規,寄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二科陳正崑、email: promark.chen@bsmi.gov.tw
二、前揭標準可由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查閱:https://www.cnsonlin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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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會員廠商,大家好:
經濟部工業局為研析台灣工具機暨零組件產業對於雲端服務的投入,盤點服務能量及轉型需求,進而推動產業數位轉型。期盼透過量表,協助會員快速檢測現階段 貴公司數位轉型概況,進階彙整產業轉型升級需求,作為未來政策補強之依據。
本會配合工業局 邀請會員廠商於8/15(日)前完成線上問卷填寫,為工具機產業數位轉型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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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BT是指廠商產品外銷時,進口國制訂的「技術性法規」與「產品標準」對我國廠商外銷產品構成不必要之產品卡關等貿易障礙,而無法將產品順利進口至該國。
2.本會配合標檢局,檢送11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間,WTO會員所發出涉及貴公會產業之TBT通知文件(主要為產品之列檢規定草案或最終文本、檢驗標準、檢驗程序等訊息)。
3.請就文件所通知的措施,是否會對我國產品出口造成影響提供相關意見,俾利主管機關與WTO相關會員國提出關切,以爭取我國廠商權益。
4.由於這些文件所描述的法規草案僅提供60日評論期,為利評估後續因應作法,請會員廠商於110年7月28日前填復附檔表單提供回饋意見至標準檢驗局游嘉倩小姐 tricia.yu@bsmi.gov.tw。
5.如對TBT通知文件有疑問,可聯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聯絡人:游嘉倩 電話:02-23434560 電子郵件信箱:tricia.yu@bsmi.gov.tw。
6.標準檢驗局為使我國各界可簡易即時的獲得WTO所發出各會員國即將實施產品進口的檢驗措施規定資料,設立「TBT資訊暨強制性商品檢驗規定資料庫」(http://db2.wtocenter.org.tw/tbt/index.aspx ),業者可依需求或興趣,上網瀏覽或申請寄送相關TBT資訊,如本網站申請帳號等有相關疑問,請聯繫負責窗口:標準檢驗局第五組第四科 電話:02-23431813 傳真:02-23431804 電子郵件信箱:tbtenq@bsmi.gov.tw。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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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21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經授標字第110200506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三、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修正草案,請下載參閱。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33435195、聯絡人:黃俊偉
(四) 傳真:(02)23431786
(五) 電子郵件:cw.hua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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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有意願參與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相關業務之法人團體了解軍品展示未來商機,以有效建立國防工業供應體系。
國防部將舉辦「國防部110年度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釋商軍品公開展示及後續商機說明」時間:實體展示訂於110年7月28日至30日
地點:漢翔航太研習園區(台中市沙鹿區忠貞路20巷176號)
連絡人:產業合作發展會報 葉專員 (02)8509-9037報名表及詳細資訊,請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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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2021
~免費輔導名額有限,若今年申請額滿,安排於明年優先輔導;善用政府資源,立即申請登記~

檔案下載:
線上申請:https://reurl.cc/VEj2eZ(*所屬公協會請填寫:工具機公會,謝謝!)
資料來源:
※因應疫情,今年度有提供【視訊輔導】之服務,有需要可電洽或mail詢問進一步資訊喔 !
※聯絡窗口:工安衛協會02-27069896 分機22 黃小姐 hedlee1123@mail.isha.org.tw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推動「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透過專案補助方式,協助廠商部件海外行銷通路,以推廣台灣產品及提升我國企業之出口競爭力。
一、申請範圍:
1.以「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為主,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新之手法或能發揮虛實整合效益或整體解決方案(Total Solution)之加值作法,並應提出因應疫情變化之妥適計畫內容,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
2.布建通路態樣包括新設如分公司、子公司、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據點,或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二、申請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1月10日止。
三、相關作業原則:
有關申請資格、申請範圍、補助額度及條件、應備資料、各階段作業及補助經費說明等,詳列於「111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如附件),並建置於本計畫網站(https://www.imdp.org.tw/),請自行下載參用。四、申請方式、申請期限及文件下載:
1.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本計畫網站,點選「線上申請」登入平台辦理申請作業。
2.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二)23時59分止,受理線上申請,逾時概不受理。
3. 相關文件下載- 111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作業原則附件五、本計畫將於7/1(四)上午10:00舉辦線上計畫說明會,歡迎有興趣之廠商報名參加。
【網路報名連結】:https://www.imdp.org.tw/news_detail.php?gid=127
【活動議程】:時間 內容 主講人 09:50-10:00 線上報到 10:00-10:05 開場致詞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05-10:40 計畫說明 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10:40-11:00 案例分享-
克服疫情限制之布建通路作法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11:00-11:30 Q&A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六、服務窗口:
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陳宥里小姐,電話:(02)3343-5421,E-Mail:emma.chen@mail.management.org.tw
阮于軒小姐,電話:(02)3343-5408,E-Mail:candyr@mail.management.org.tw -
【企業因應 (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各位會員廠商,您好:
更新經濟部工業局轉送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佈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相關資料,敬請會員廠商務必加強落實做好各項防疫措施,謝謝!!
◆檔案下載參閱:
1.經濟部工業局-企業分艙分流做法(.pdf)
2.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pdf)
3.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中文版)、(英文版)(.pdf)
4.中小企業持續營運教戰手冊(.pdf)
5.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社區傳播階段)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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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對企業快篩及疫苗議題,請會員廠商下載參閱「王美花部長說明信函」。
二、鑒於社區傳播仍未減緩,但國內經濟動能活絡,為維持企業營運,同時保障員工健康,指揮中心於5月30日宣布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
企業得依風險管控自行訂健康監控機制,並進行週期性或針對高風險人員篩檢。企業的抗原快篩檢測,採企業自主與篩檢自費方式進行,且需由醫事人員執行採檢。由於抗原快篩仍存有偽陽或偽陰性的機率,企業執行抗原快篩時,如抗原快篩陽性,依規定須進行通報及PCR檢測,同時也須提供隔離安置場所,例如返回可隔離的宿舍或居家隔離(一人一室為原則),也可安置於防疫旅館,等待PCR檢驗結果,降低傳染風險;如抗原快篩陰性,仍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請下載參閱:
企業使用快速抗原檢測測試注意事項(.pdf)
國內通過EUA之抗原檢測試劑廠商名單(.pdf)
社區篩檢站處置流程(.pdf)
可協助廠商執行快篩醫療院所名單(.pdf)
各縣市衛生局聯絡電話、地址及網站資料(.pdf)
提供企業執行快篩整體服務公司名單(.pdf)
參考1-「企業快篩」諮詢電話回應流程(.doc)
參考2-企業使用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計畫書(.doc)【更多資訊,請查詢相關網址】如下:
►企業快篩資訊專區:https://assist.nat.gov.tw/wSite/ct?xItem=218148&ctNode=213&mp=2&xslPage=covidcp
►衛服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hljw4suEPij8SUfxu31H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