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美國實施「對等關稅」行政命令,台灣稅率調升至20%
Release date : 08.07.2025
美國川普總統於本年7月31日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發布「調整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要點略以:
一、關稅調整:
1. 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本年8月7日(即發布7天後)生效。
2. 行政命令附錄I列出部分貿易夥伴之對等關稅稅率,其中臺灣稅率調整為20%,未列於附錄I國家則徵收10%關稅。
3. 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庫提領報關之貨品,適用10%「對等關稅」。
4. 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後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庫提領報關之貨品,適用20%「對等關稅」。
5. 在途貨品:在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且在最後運輸途中,並於10月5日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之貨品,可適用原10%對等關稅稅率。
6. 本命令不影響本年5月12日針對中國之相關行政命令。
二、轉運:
經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認定為規避上述調整關稅而轉運之物品,應改課徵40%從價稅率(取代原產國貨物適用之新對等關稅稅率),同時可能併課罰款或處罰。CBP將每6個月定期公布轉運國及涉案企業黑名單。
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來文、本案美國白宮行政命令及其附錄如附件,請會員廠商參考。
檔案下載:
(1)附件一_公文-貿雙二字第1140451164號
(2)附件二-美國白宮行政命令及其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