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職安法第9條修法:工具機電磁相容性/功能安全性應檢附文件說明簡報,歡迎下載

發佈日期 : 09.08.2026

114年12月19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9條第1項修正公告,政府將加強市場查驗,並要求製造者、輸入者建立及保存產銷資料至少10年。且自 116年1月1日起,金屬材料加工用車床、加工中心機等列管產品,將全面恢復適用 ISO 13849-1:2023 新版功能安全標準及 EMC(電磁相容性)完整要求。未來新申請、展延或重大設計變更案件,均須檢附功能安全(FS)相關證明文件。

TMBA與職安署、金屬中心、精機中心於115/08/10辦理第1場說明會,

本次提供9/8 第2場次說明會簡報資訊,針對前次說明會之產業建議提出說明,歡迎會員廠商下載參考,未來將滾動式修正。

2026/09/08 簡報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