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環境部-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1條、第46條草案
發佈日期 : 10.03.2025
環境部-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1條、第46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重點:
修正機關:環境部。
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3條第3、4項、第14條第3項、第19條準用第14條及第20條第2項。
修正草案:詳見附件,並同步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徵詢意見期限: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 60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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