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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75 筆
  • 有關土耳其對自我國、馬來西亞及韓國等3國進口滾子鏈(Roller Chain)產品續課反規避稅案
    01.11.2023

    依據土耳其對中國大陸滾子鏈產品(稅號7315.11.90.00.11、7315.11.90.00.19、7315.12.00.00.11、7315.12.00.00.19、7315.19.00.00.00)反傾銷落日複查結果,決議持續對前述產品課徵每噸1,200美元之反傾銷稅。 經洽土國貿易部表示,我相關產品一併被課相同稅率之返規避稅。 請下載: 1.駐土耳其代表處經濟組公函 2.土國公報

  •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修正為「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並自即日生效。
    01.05.2023

    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爰公告修正旨揭清單,自原來之第3類至第9類別外,增加第0類至第2類別。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或白俄羅斯,依貿易法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 ♦ 本案聯絡窗口: 1.國貿局 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 電話(02)2397-7320 2.出口商品技術審查-工研院 沈先生 03-574-3862 ►請下載: 1.國貿局公函 2.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1草案
    01.04.20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環署基字第1111177464B號 主旨: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1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2項。 三、修正草案,請下載。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經貿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號13樓 (三)電話:02-2370-5888分機3310 (四)傳真:02-2370-3846 (五)電子郵件:hwteng@epa.gov.tw

  • 勞動部修正「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術科實習規範」(2/3更新第二次修正版)
    01.04.2023

    一、旨揭實習規範前經本部110年8月31日勞職授字第1100204299號函訂定及111年4 月29日勞職授字第1110202343號函修正在案(諒達)。 二、為符合訓練實務與訓練單位選擇設置實習機具種類之需求,並利地方主管機關審 查,旨揭實習規範局部修正如下: (一)配合教材已明定選擇高空工作車規格之安全要求,於實習規範之第五、(二)高空 工作車作業前檢點暨高空作業實習之1.實習場地、2.實習流程及3.應達到之技能標 準,分別調整車載型高空工作車與自走式垂直升降型高空工作車之實習及測驗作業高 度(配合修正立面圖)。 (二)配合實務需求,於實習規範之第五、(二)高空工作車作業前檢點暨高空作業實習 之1.實習場地,明訂作業模擬截面之隔線設置方式為「上、下橫線設置高度應符合上 述要求。橫線應以鋼索為之,並固定於不妨礙實習與測驗作業之支撐結構物或立 柱」。 (三)配合場地安全防護實務需求,於實習規範之第六、實習場地安全防護之(一) 一 般安全要求,增修訂第9項至第11項。 (四)配合多座場地相鄰設置或室內場地之安全防護實務需求,於實習規範之第六、實 習場地安全防護之(二)實習場地安全要求,增修訂第1項至第4項。 三、各職業訓練機構及事業單位等訓練單位於辦理旨揭職類之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時,有關術科實習課程應依修正之術科實習規範辦理。 四、至旨揭修正後之實習規範,請至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頁主題網站之「職業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便民服務專區之檔案下載查詢。 本案聯絡人:勞動部 陳宗暘 (02)8995-6666#8146、yang65042@osha.gov.tw 請下載: 1.勞動部公函 2.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術科實習規範(第二次修正版)

  • 經濟部修正「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
    11.17.2022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20條、第24條、第30條,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以經貿字第11103817840號令修正發布。 請下載參閱: 1.經貿字第11103817840號令 2.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修正條文 3.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 4.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 勞動部公告修正「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第2條、第3條、第10條
    10.26.2022

    「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第2條、第3條、第10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以勞職授字第1110205767號令修正發布。 請下載參閱: 1.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修正條文 2.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3.勞動部111年10月21日勞職授字第11102057674號函 本案窗口:勞動部 謝志宏 (02)89956666轉8310、erichsieh@osha.gov.tw 

  • 經濟部預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
    10.20.202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140053150號 主旨:預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三、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爰預告修正旨揭清單。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78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1」,修正4項貨品之貨名,刪除37項貨品。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74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3」,修正4項貨品之貨名,刪除34項貨品(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https://www.trad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五、為貨品管理需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電話:02-23977393 (四)傳真:02-23217736 (五)電子郵件:boft@trade.gov.tw 附件請下載: 1.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_增78項 2.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_增74項

  • 經濟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並自即日生效。
    10.05.2022

    一、鑒於瓦聖那協議(Wassenaar Arrangement)等國際出口管制規範已更新出口管制清單,基於貿易管理需要,爰公告修正我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與「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請下載參閱:1110930「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本案窗口:經濟部 翁美蘭 02-23977393、meilan@trade.gov.tw

  • 勞動部公告修正「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
    10.04.2022

    「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10205566號令修正發布。 請下載參閱: 1.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修正條文 2.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3.勞動部111年10月7日勞職授字第1110205566號令 本案窗口:勞動部 謝志宏 (02)89956666轉8310、erichsieh@osha.gov.tw   

  • 2022年國內企業出口貿易障礙調查表
    09.29.2022

    國際情勢瞬息萬變,俄烏戰爭導致能源及食品價格持續上揚、疫情影響造成全球供應鏈中斷,而停滯通膨更衝擊台灣的出口貿易,造成企業營運成本提高。面對嚴苛的外部挑戰,工總持續攜手國內業者積極應對,協助改善市場進入環境,確保貿易順暢。期藉廠商填覆本次調查表,掌握國內廠商所面臨的貿易障礙,向主管機關反映,亦作為日後兩國經貿諮商的重要參考。個別填復內容對外保密,敬請惠予填答。 本意見調查包括:「關稅障礙」、「非關稅障礙」、「前往各國投資所面臨的障礙」。 為蒐集本產業之意見,本會特協助工總進行調查,敬請 會員廠商撥冗111/10/20前填覆工總,個別問卷對外絕對保密。 【填答方式】 ①線上填答:https://forms.office.com/r/rhs2YTMuK8 ②檔案下載:2022年國內企業出口貿易障礙調查表     請回傳至Fax:(02)27542895、或Email :yschen@cnfi.org.tw 【本案聯絡人】工總 陳小姐 02-27033500 #187

  • 經濟部公告制定CNS14026「環境標誌與宣告-足跡資訊溝通之原則、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國家標準等六種
    09.26.2022

    經濟部公告制定CNS14026「環境標誌與宣告-足跡資訊溝通之原則、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國家標準等六種,請下載參閱制定重點。 有關上述國家標準內容,可逕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站(http://www.cnsonline.com.tw)線上查詢及附費下載。 本案聯絡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林寶琴、02-23431700#159、poki.lin@bsmi.gov.tw

  • 勞動部「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1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公告事項附件勘誤
    09.08.2022

    勞動部「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1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公告事項附件勘誤,請下載勘誤表查照更正。 本案窗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謝志宏 (02)89956666轉8310、erichsieh@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