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勞動部「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草案

發佈日期 : 06.20.2022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勞職授字第111020303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勞動部「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第八條第五項。

三、「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草案,請下載參閱。本案另載於勞動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laws.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勞動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 電話:(02)89956666轉8310,聯絡人:謝志宏。

(四) 傳真:(02)89956665。

(五) 電子郵件:erichsieh@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