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問卷

發佈日期 : 01.12.2022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為進行「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並蒐集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之相關資訊,惠請填寫「購買者調查問卷」(請下載),回覆截止日為1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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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一)原案: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於104年9月30日向財政部申請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暨回溯課徵反傾銷稅,經財經兩部完成調查認定後,財政部公告溯自105年8月22日起對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課徵期限5年。中國大陸廠商稅率為4.22%至43.38%,韓國廠商稅率為77.3%。

(二)本案:財政部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44條第3項規定,於110年1月2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將屆滿5年,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如認為本案有繼續課徵之必要可提出申請。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爰於110年2月19日向財政部申請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經該部於110年8月20日以台財關字第1101021622 號公告對本案展開調查,並依規定移請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進行產業損害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