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1草案

發佈日期 : 01.04.20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環署基字第1111177464B號

主旨: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1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2項。
三、修正草案,請下載。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經貿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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